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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仲裁员有偏见 规则解读引争议 孙杨禁赛8年裁决被撤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期:2020-12-25

        “禁赛8年”仲裁裁决过去300天后,孙杨事件迎来最新进展。

 

  12月24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官宣,认定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一位相关仲裁员有偏见,支持中国游泳选手孙杨“要求发回重审”的诉请,即把案件发回CAS重新审理。这意味着,在新一轮仲裁裁决出炉之前,孙杨将被允许参与地方和国家队的正常训练,并恢复全球范围内的参赛资格。

 

  孙杨案件将回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由新的小组主席带领的仲裁小组进行审理

 

  媒体报道称,CAS的裁决之所以会被撤销,是由于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认定“仲裁员的指定或仲裁庭的组成不合规则”。

 

  资料显示,裁定孙杨禁赛的仲裁团由三名法官组成,其中担任主席的是意大利前外交部长弗兰科·弗拉蒂尼,2014年后,他一直是意大利体育系统最高法院的成员。孙杨方律师此前递交的一份证据表明,弗拉蒂尼曾多次在社交媒体上抨击中国,并发表关于种族歧视的言论。

 

  2018年8月,弗拉蒂尼曾就玉林狗肉节发文称“那些杀狗的野蛮残忍的中国人都应该永远下地狱”。而在2019年,他在转发相关视频时用“yellow face Chinese monster(黄脸怪物)”一词指代视频中的中国人,并称“中国真可耻,假装超级大国,却忍受这些恐怖行为!”

 

  事实上,在此之前,仲裁团的人员构成就曾引发过讨论。据了解,CAS有一份封闭的仲裁员名册,只有该名册上的人才能够在CAS的仲裁程序中被任命为仲裁员,目前该名单上共有10位中国籍的仲裁员,包括3名反兴奋剂庭的仲裁员,均可以熟练运用中文进行交流,但却无人入选孙杨案的裁决三人组。而此前CAS曾有仲裁员与运动员同国籍的先例,因而不存在“国籍回避”之说。

 

  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从业律师白显月表示,本案涉及的事实证人、专家证人较多,仲裁庭拒绝了运动员一方个别证人出庭作证的机会,在采信双方的专家证人意见时有所区别,还有由于开庭当日的翻译出现特殊情况,造成混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推荐了自己的工作人员临时上场,得到了仲裁庭认可,“这从程序公正以及利益冲突角度看,存在很大的问题。”

 

  WADA副主席杨扬表示,下一步该案件会回到CAS,由新的小组主席带领的仲裁小组进行审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目前只是收到了一个简短的信息,还没有看到整个判决的详情,等有了更多的详情会进一步沟通。”

 

  瑞士高院撤销此前的仲裁结果,CAS须在更改其仲裁员构成后再次仲裁。至于重组后的“仲裁员构成”,有可能是只替换有偏见的那位主席,迎来一位新主席,保留原来的两位仲裁员;也有可能更换全部三位仲裁员以示公正公平。对此,业内律师介绍,双方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和更换仲裁员,但需要获得双方一致同意、协调仲裁员时间安排等,不是由单方面决定的。

 

  一份通用授权书适用于所有检查人员?规则解读引争议

 

  风波的源头,要追溯到两年前的一次赛外兴奋剂检查。

 

  2018年9月4日晚,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的三名兴奋剂检查官来到孙杨住宅,对其进行兴奋剂的血样和尿样取样。检查过程中,孙杨认为血检官和尿检官的行为举止不符合规范,要求三人出示证件,此后,主检查官出示了国际泳联签发的2018年年度通用取样授权书及自己的IDTM工作证,血检官与尿检官未出示相关授权。由于对检查人员的资质心存疑惑,孙杨拒绝让工作人员带走他的血液和尿液样本。

 

  IDTM官网显示,其总部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提供“赛外兴奋剂检查服务”是该公司的业务之一。孙杨称,自己曾要求兴奋剂检查机构更换有资质的检查人员,并表示不管多晚都可以等待和配合,但这一要求遭到了拒绝。

 

  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做出初审裁决:IDTM此次执行的兴奋剂检查无效,孙杨没有兴奋剂违规行为。随后,WADA就孙杨抗检一事上诉至CAS。

 

  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究竟需要履行怎样的程序?WADA的《国际检查和调查标准》(ISTI)中规定,取样人员应具有取样机构提供的官方文件,例如来自检查机构的授权书,以证明其有权从运动员那里取样。在接触时,主检查官/陪同人员应使用前述文件向运动员证明自己的身份。

 

  从初审审判结果来看,对于是否每一位检查成员均需出具授权文件一事,国际泳联与WADA之间出现了分歧。国际泳联专家组认为,在授权和认证方面,ISTI分别规定了主检查官、血检助理、陪同人员的定义,其职责各不相同,因此各人需要分别的授权和认证。本案的三名检查官中只有主检官具备资质,尿检官在未经孙杨同意的情况下对其拍照录像,违反了检查程序。因此,本次兴奋剂检查中获取的孙杨的血样并非合格样本。

 

  而在CAS的听证会上,当被问及血检官和尿检官是否需要出示相关文件证明他们与IDTM的关系时,参与编纂ISTI的工作人员、WADA标准统一处副处长斯图尔特·肯普表示,他们仅需要一份通用授权书即可,这一文件将适用于所有兴奋剂检查人员。最终,CAS接受了这一解释。

 

  在从业律师童飞虎看来,WADA作为本案原告,申请其官员作为专家证人,对本案最重要的争议焦点——ISTI的规定应当如何解释作出说明,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作为WADA官员,他的理解自然是对WADA有利而对孙杨不利的。”

 

  孙杨6年接受180次血样检查,兴奋剂检查官的权力谁来监督

 

  中国男子游泳第一位奥运冠军,历史上唯一一位男子200米、400米、1500米自由泳奥运会世锦赛大满贯冠军得主,继菲尔普斯之后历史上第二位蝉联世锦赛MVP的男子游泳运动员……孙杨的异军突起,让男子自由泳项目风云突变。

 

  与这些成绩相伴的,是高频次的兴奋剂检查。2012-2018年间,孙杨总共接受了180次血液样本检查,63次是在赛事期间,117次是在赛事之外,其中,IDTM一共采集了60份赛事外样本,“有时候甚至是一天两次”。

 

  在此次事件发生前不久的雅加达亚运会上,6天的比赛时间里,孙杨有5天都接受了药检,回到杭州后的第二天又接受了药检。

 

  “作为世界排名前五十的运动员,要接受国际泳联和WADA随时随地的检查。”中国女子游泳运动员傅园慧说。

 

  业内人士指出,严格的兴奋剂检查制度,是保证比赛公平的必要手段,多数运动员能够理解和配合。然而,在对运动员施加严苛责任的同时,检查官的检查权力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面对大量的兴奋剂检查官在授权方面的漏洞,WADA似乎并没有弥补之意,但其又可以在CAS作为控方来指控运动员违规。

 

  事发当晚的监控录像显示,三名检查人员与孙杨签署一份协议,配文写道——检查人员承认测试“不完整”,并同意不带走游泳者的样本,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授权和证书。视频还显示,主检官和血检官多次离开检查室,将血样置于无人看管的环境之下。

 

  美国记者里克·斯特林在著名反兴奋剂网站上撰文指出,作为职业运动员,孙杨有足够的理由要求测试团队都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认证,“在国际体育运动涉及大量金钱的时代,需要严防测试的私人承包商存在腐败和渎职的可能性。”

 

  “希望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代理机构改进、完善规则,严格执行规则包括兴奋剂检查人员资证要求,不能忽视运动员个人合法权利,不能让任何人都可以去从事与运动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兴奋剂检查工作。”CAS做出裁决当天,中国游泳协会发表声明写道。

 

  记者注意到,CAS在裁决中表示,孙杨在裁决之前的所有比赛成绩仍然有效,“没有证据表明孙杨在2018年9月4日抗检前有任何服用兴奋剂行为。”

 

  “拿干净金牌”、打造“干净国家队”,是中国体育管理部门的严格要求

 

  反对和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根本意义是为了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一直以来,“拿干净金牌”、打造“干净国家队”,是中国体育管理部门的严格要求,也是中国体育运动员的底线标准。

 

  1989年,中国开始对兴奋剂问题实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相继颁布,明确规定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200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正式生效,中国成为亚洲第一个批准执行该公约的缔约国。

 

  “在国家层面,我们俗称有‘两库’,即兴奋剂注册检查库和检查库。其中注册检查库中的运动员包含我国最优秀的一些运动员、取得奥运会资格的运动员、公众熟知的明星运动员等,这个库是最优先被检查的,也就是说,是被检查次数最多的。”浙江省体育局竞赛处副处长郑丹丹告诉记者,针对“两库”的检查,均遵循“事先无通知的检查”原则,即兴奋剂检查计划不会事先通知或泄露给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

 

  据悉,列入“两库”的运动员必须使用反兴奋剂运行管理系统(ADAMS),每季度上报自己的行踪信息,如有变更,需及时更新。行踪申报必须准确,如地点需精准到具体门牌号,否则就有可能填报失败。注册检查库运动员还需申报每天一小时的建议检查时间,若检查官根据建议检查时间检查时,发现运动员未在申报地点,则被判定为错过检查。当注册检查库运动员12个月内连续3次错过检查或填报失败,将被视为兴奋剂违规,会被处以禁赛、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

 

  构建全方位、网络化工作机制,形成一套“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中国的反兴奋剂之路,步履未停。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指出,中国正通过全面加强和完善反兴奋剂理论、法规、组织、预防、查处、诚信、外事、人才和评估体系的建设,构建打击兴奋剂的全方位、网络化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套“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让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兴奋剂。

 

  2020年7月2日,反兴奋剂中心于中心官方网站发布2019年度年报。年报显示,2019年我国共实施兴奋剂检查20314例。而同年全球的检查量为33万例左右,我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作为《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签约方,我国不仅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对违规运动员进行查处,同时,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负有管理及连带责任的运动员辅助人员,如教练员、领队、队医、科研人员等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防止运动员辅助人员对运动员进行教唆、诱导。

 

  WADA前主席克雷格·里迪曾高度赞扬中国在反兴奋剂领域取得的成绩。他表示,通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反兴奋剂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较好的成果。同时,他对中国形式多样的反兴奋剂教育活动,尤其是独创的反兴奋剂教育参赛准入制度提出了肯定。

 

  2018年平昌冬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全面实施反兴奋剂教育参赛准入制度,据代表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只有按照要求进行反兴奋剂基础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并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运动员,才有资格进入代表团。

 

  人类在发展体育的过程中,孕育了更高、更快、更强,拼搏与团结,和平与公平的体育精神。中国坚决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同时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推动世界反兴奋剂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让公平正义的体育精神得以发扬。(左翰嫡 焦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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